温岭市方舱医疗中心辅助楼三楼招租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一、招租标的详情
1、招租房屋位置:位于温岭市温峤镇旗峰大道北侧(温岭市全民健身中心,原市方舱医疗中心项目辅助楼)三楼,无产权证。(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勘踏)
2、房屋面积及房间数量:建筑面积约 808 平方米,共计 16 个房间。
3、配套设施:房间内配备床、衣柜、桌椅、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水电卫齐全。地面为复合地板,墙面为乳胶漆,顶面为平吊顶。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60 个月。
2、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租金为正常含税价格,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房产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由租赁双方按国家规定自行承担。
3、使用范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不得用于企业加工等,仅可作为宿舍用途使用。
三、竞价起始价及报价
1、本次招租以评估价 130900 元 / 年作为起始价。评估报告为浙江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温岭市温峤镇旗峰大道北侧 (温岭温峤全民健身中心) 的房屋租金评估报告》(浙城乡估 (2025) 字第 Z067 号) ,如有需要可向招租方查阅详细内容。
2、竞价人的报价必须以元人民币每年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由竞价人代表在竞价现场填写竞价报价书。
4、本次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支付。
5、租金汇入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户名: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账号:712000656018010132779。
四、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整体对外公开招租的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
五、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经营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六、其他事项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
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4、本竞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
七、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为 3万元,竞价人应将竞价保证金存入或汇入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户名: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账号:712000656018010132779。
未存入或汇入竞价保证金,将失去竞价资格。未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七日内退还,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存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3万元(由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在租期满时,双方在确定房屋所有与承租方相关的债务(如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了结清楚,场地清空完毕且交接后十天内无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上述相关债务结清,出租方有权选择扣除相应费用后再予以退还。双方经验收认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返还完成。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5年 04 月 08 日下午 2时00分
2、竞价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九、竞价报价书的编制
竞价人应在竞价现场将竞价报价书按要求填写,并在招租人规定的竞价报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租人处。
十、竞价
1、招租人将于第八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竞价会议,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自然人本人必须参加竞价会议,并带身份证明。参加竞价的竞价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竞价会议。竞价人竞价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竞价会议,由招租人组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价将为无效:
①竞价报价书上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无法确认的;
②竞价报价书中参加竞价的代表未签字的;
③竞价报价书中未填写报价的或填写的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④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
十一、定标方法
1、招租人对竞价人的报价当场宣读。
2、招租人对承租方的选择:报价最高且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设置的起始价的竞价人为承租方。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最高报价相同(高于起始价),则由相应竞价人进行新一轮竞价报价,直到出现一个最高报价为止。
十二、授予合同
1、承租方必须在中标后及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承租方拒绝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果招租人在上述时间拒绝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则招租人双倍返还竞价保证金给承租方。
十二、招租人重新发布信息的权利
竞价时,无竞价人参加竞价或所有竞价人的竞价无效时,招租人将重新发布招标信息,重新组织竞价。
十三、投标费用
竞价人应承担其编制竞价报价书与提交竞价报价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租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竞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竞价人若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竞价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招租人处。无论是招租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竞价人的要求对竞价文件做出澄清,招租人都将于竞价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竞价人发送,竞价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价人具有约束作用。
2、竞价人对竞价文件的任何推断、误解以及招租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竞价人自负,招租人概不负责。
3、竞价文件发出后,在竞价时间前,招租人可对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4、竞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竞价人,竞价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价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价人具有约束作用。
5、竞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为使竞价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租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价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十五、联系方式
招 租 人: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1373660518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905864499